关于转发《郑州市教育局关于转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2018-05-22 11:33:57 郑东新区智慧教育云服务平台 有次阅读

局属各学校,各中心校,民办各小学: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的通知》(教基一〔2018〕314 号,以下简称《管理标准》)、《郑州市教育局关于转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的通知》(郑教基〔2018〕31 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组织学习

《管理标准》是落实教育规划纲要、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及办学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学校要周密部署,尽快安排,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学校领导干部和广大教职工认真学习《管理标准》,深刻领会《管理标准》的重要意义,了解基本要求。

二、做好宣传

各学校要通过家委会、宣传栏、广播等方式面向学生及家长广泛开展宣传,为有效推进学校治理法治化和规范化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依标整改

义务教育学校要将《管理标准》作为学校治理的基本依据,积极组织开展自查,逐条对照认真研判,实事求是查找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切实做到“一校一案”,打造新优质教育学校。通过整改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把《管理标准》的要求落到实处,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公平而优质的教育。

四、加强督导

教文体局将依据《管理标准》要求完善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和标准,开展督导评估工作,促进学校科学管理、规范办学,加快推进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各学校要总结交流成果,学习借鉴先 进 经 验,于 11 月 2 日 前 将 相 关 材 料 传 至 邮 箱:zdxqjyk@163.com。

郑教基〔2018〕31号_关于转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的通知


2018年5月22日


(联系人:刘    楠        联系电话:67179893)


文: 责编:郭方舒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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