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各中心校:
郑东新区教师合唱团自成立以来,在全市、全国教师合唱比赛中均取得了较好成绩,为了促进我区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郑东新区教师合唱团管理,提升音乐教师艺术素养,打造一支在全国有影响力的高水平教师合唱团队。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郑东新区教师合唱团的管理及常规训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选录
在全区中小学在职音乐教师范围内进行选拔,每校音乐教师参与率不得低于本校音乐教师总人数的百分之五十。
二、训练时间及量化考核制度
为保证合唱团排练、表演及比赛的质量,经研究,常规排练时间确定为每周四下午两点至六点,各相关学校按照4课时计算,计入参训教师绩效考核工作量。
三、合唱团组织管理
1.各中小学有义务督促本校音乐教师按时参加排练,合唱团成员必须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参加排练和演出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若有特殊情况需履行请假手续。
2.团员请假需按照正规程序请假,由学校加盖公章并附请假理由,确有特殊原因需请长假者,需以书面形式向团长请假,并由团长签字批准方可。
3.合唱团成员要热爱音乐,具有团结协作和乐于奉献的精神,尽自己最大努力完成演出、比赛、录音、出访等任务。
4.每年新入职教师经过选拔并录取后,至少在团保证两年以上,若有疾病或不可抗力因素,团员应上交书面请假申请。
5.团内演出服属于公共财产,并针对正式团员采用实名制,须按团内规定领取及归还,并协助服装管理员登记,且保证衣服整洁与完好,若出现丢失、破损等情况,须原价补偿。
四、补充人员名单见附件
附件: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