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校园食堂食品安全,推进校园传染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激励校园卫生工作者更好地为学生健康服务,为全体师生创造一个卫生安全的生活环境,郑东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决定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授予称号和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先进单位授予“校园传染病防控先进单位”、“校园食堂管理先进单位”称号,并颁发奖牌;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校园传染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校园食堂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并颁发证书。
二、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
(一)评选范围:局属各中小学、幼儿园、中心校的卫生工作人员、食堂管理人员。
(二)名额分配:参评学校申报先进单位时需一并申报先进个人1名。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校园传染病防控方面:遵照《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郑州市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规范(试行)》(郑卫〔2015〕21号)要求,学校卫生工作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能按时上报晨检,积极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认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积极参加卫生培训,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与检查,对待每次检查中提出的整改问题能及时做出整改,没有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学校无班级停课记录,无卫生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2.食堂管理方面: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上级食品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学校食堂管理机构健全、制度完备、责任到人,工作队伍稳定、运行高效、成效显著。积极参加业务培训,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认真开展各项食堂检查工作,有问题能及时整改,在食堂专项检查中成绩突出,本年度食堂无投诉、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传染病防控工作: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认真完成本职工作,业务能力突出。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学校卫生工作的各项规定,努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认真做好每日晨检上报工作,做好传染病防控、卫生宣传教育工作。注重业务培训与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在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中成绩突出。
2.食堂管理工作:有较强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工作认真负责,注重业务培训与学习,在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学校食堂工作的各项规定,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积极开展食堂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及时准确地报送材料,在食堂管理工作中业绩突出。
四、评选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负责、高度重视,严格掌握评选条件,确保推荐出的先进典型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示范性。
(二)认真做好推荐材料的报送工作:参评先进单位须写出参评报告,并填写《传染病防控先进单位审批表》、《食堂管理先进单位审批表》;参评先进个人须写出参评报告,并填写《传染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食堂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
以上所有材料加盖公章,于2018年3月23日16:00前报送至教文体局810室,电子稿发至邮箱:zdxqtwy@163.com.
联系人:崔聪颖 电话:67179077
附件:1.传染病防控先进单位审批表
2.食堂管理先进单位审批表
3.传染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
4.食堂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