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管委会关于任命总督学、副总督学、专职督学和聘任第一届兼职督学的通知

2012-09-17 04:07:10 郑东新区智慧教育云服务平台 有次阅读
 

管委会各局(办),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新形势下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坚持依法治教、依法行政,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规范办学行为,建立完善的决策、执行、监督相结合的教育督导管理体制,根据《郑州市教育督导条例》精神和对学校教育督导评估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任命郑东新区总督学、副总督学、专职督学,聘任第一届兼职督学,参加对教育工作的监督、监察、评估、指导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任命郑东新区管委会主任助理苏西刚为郑东新区教育督导总督学,任期四年,时间为2011年3月至2015年3月。总督学职责:

1.负责对郑东新区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督导;

2.指导郑东新区教育督导工作,制定郑东新区教育发展政策、规划;

3负责督促郑东新区管委会对教育发展政策、规划的落实;

4.对郑东新区管委会有关行政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

二、任命郑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郭程明、郑东新区管委会计划财政局局长蒋琳琳、郑东新区管委会人事劳动局局长李汉志、郑东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局长田国安为郑东新区教育督导副总督学,任期四年,时间为2011年3月至2015年3月。副总督学职责:

    1.负责对郑东新区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督导;

2.协调郑东新区有关行政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

3.对教育经费的拨付、管理、使用情况和中等以下教育机构教育收费情况进行督导;

    4.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郑东新区管委会报告和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任命郑东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主任科员胡晓萍为郑东新区专职督学,任期四年,时间为2011年3月至2015年3月。专职督学职责:

1.制订郑东新区教育督导计划和评估方案,并组织实施教育督导工作;

    2.对本辖区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督导;

3.对郑东新区管委会有关行政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评估;

4.对本辖区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评估;

    5.对本辖区中等以下教育机构实施素质教育情况进行督导评估;

6.对本辖区中等以下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完成情况进行督导评估;

7.对本辖区中等以下教育机构教育收费情况进行督导;

8.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总督学、副总督学报告和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9.对评定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提出建议;对被督导学校校长的任免,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建议;

10.承办郑东新区管委会和上级教育督导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聘任王革非、王丽萍、麻玖玲、李晓阳、魏义标、师保林、丁幼新、李永强、周可宣、周维华、朱红庆、崔博、崔正英、罗建青、李广旭、樊僧健、麻白娟、何丹龙、丁倩、陈军荣、娄娟、姚莹、宋华、丁宁、杨鸣、李京、马靖27人为郑东新区第一届兼职督学,任期四年,时间为2011年3月至2015年3月。兼职督学职责:

   1.监督、检查党和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2.参加郑东新区管委会及教育行政部门、督导机构组织的教育督导活动,积极完成分担的工作任务;

3.总结和推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经验,调查研究和分析有关教育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4.倾听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映、积极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领导的教育决策提供依据;

  5.完成郑东新区管委会和教育行政部门及其督导机构主管领导指派的具体工作;

   6.完成督导机构分配的有关教育督导科研任务;

  7.加强自身政治、业务学习,提高督导水平,增强督导能力。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文: 责编:秦臻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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