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教育督导制度的改革与创新,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的功能,加强对中小学校的监督指导,依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根据东区实际情况,兼顾区域和学校类别,合理划分责任区域,郑东新区根据行政区域和学校布局,将全区划分为7个督学责任区,每个督学责任区由郑东新区教文体局选聘的2名责任督学组成。现将郑东新区督学责任区划分情况予以公布(见附件),请相关督学和责任区学校遵照执行。
附件:郑东新区督学责任区划分情况一览表
201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