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百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中心校、各民办学校: 现将《郑州市教育局关于继续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百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东区教育系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工作。 联系人:车继畅 67179076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