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幼儿园,各中心校,各民办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幼儿园办园行为,持续提升学前教育水平,根据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7号)以及国务院、省、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从2018年起,郑东新区教文体局将利用5年时间,以薄弱幼儿园为重点,对区域内的幼儿园(班、点)至少进行一次督导评估。根据《郑东新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郑东教文体〔2018〕126号)要求,决定开展2021年度郑东新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2021年度计划评估的26所幼儿园,包含公办、民办及未注册幼儿园(见附件2)。
二、评估要点
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以《幼儿园工作规程》为基本依据,内容重点包括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五个方面(细则见附件)。
1.办园条件。主要考察幼儿园办园资质、办园经费、规模与班额、园舍与场地、设备设施、玩教具材料和图书等情况。
2.安全卫生。主要考察幼儿园安全和卫生制度、膳食营养、卫生消毒、健康检查、疾病防控、安全教育及安全管控、校车使用情况等。
3.保育教育。主要考察幼儿园教育理念与目标、教育内容与形式、教育计划与方案、活动组织实施、师幼关系等情况。
4.教职工队伍。主要考察幼儿园园长、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数量、资格资质、教职工专业发展、师德师风建设和权益保障等情况。
5.内部管理。主要考察幼儿园组织机构、管理机制、经费管理与使用、招生、家长参与幼儿园管理等情况。
三、评估方式
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规范幼儿园办学行为的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规程》,由区教文体局组织郑东新区幼教专家,分组进行督导评估。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主要采取现场观察、问卷调查、座谈访问、资料查阅和数据统计等方式进行。
四、评估安排
1.园所自评。10月25日,各参评幼儿园前往郑东新区龙翔小学报告厅参加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培训会,对照《郑州市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开展自评,现场在线填报幼儿园相关数据,提交自评报告。
2.区级督评。10月28日至10月29日,评估小组实地对参评幼儿园进行督导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登陆系统平台在线审核园所自评信息,提交最终督导报告。
3.省、市级复评。实地督评结束后,幼儿园根据反馈意见,采取措施积极整改,迎接省、市对幼儿园的抽验。
五、工作要求
1.各园所要充分认识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安排部署,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完成。
2.评估组要做好本年度受评幼儿园实地督导评估与反馈、撰写督导评估报告等相关工作。评估过程中要严格评分标准,统一尺度;深入实际,把握真实情况;评价公正客观,建议中肯。
3.加强督导评估结果的运用。受评幼儿园应根据督导评估反馈意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区教文体局将对规范办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进行总结推广
4.各受评园所要确定2名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联络员,加入微信工作群,及时解决评估系统录入和评估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
联系人:裴小翠 李蒙蒙 联系电话:67179079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