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 2021—2022 学年郑州市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优秀辅导教师和优秀学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2-09-28 16:03:42 郑东新区智慧教育云服务平台 有次阅读

局属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工作,实现校外教育工作的规范、可持续发展,推动校外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2022 学年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优秀辅导教师和优秀学员评选工作,结合郑东新区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局属各中小学

二、评选标准

先进单位按照《郑州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考评细则》(见附件1,后同)进行评选;优秀辅导教师和优秀学员按照《郑州市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优秀辅导教师评选标准》(见附件2)和《郑州市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学员评选标准》(见附件3)进行评选。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开展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是全 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时代要求,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创新能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把考核工作作为检验学校、教师、学生活动的重要形式,坚持评促结合,以评比促进工作、以评比带动、激励工作。

(二)加强交流,密切配合。

教文体局要对区属学校开展活动情况认真评议,真正把活动落实到位、组织得力、效果显著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出来,切实发挥评选表彰的导向和示范作用。

(三)认真总结,全面回顾。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 全面总结回顾 2021—2022 学年社会实践工作, 结合劳动教育、研学旅行开展情况查找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及时调整,积极进行改进,努力提升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开展质量,丰富学生实践活动的形式和内涵。

(四)严格评比,及时上报。

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广泛动员、广泛组织,严格对照考核标准和程序进行评比,切实做到客观公正,优中选优。

四、提交材料内容及时间

局属各中小学原则上限申报先进单位申报表1份(附:先进单位自评报告)、优秀辅导教师申报表1份、优秀学员申报表1份(见附件 5、6、7 ) 。

以上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请于 2022年10月8日下班前上报至郑东新区金融智谷2号楼916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dxqshsj@163.com。


附件:评选标准及申报表


2022年9月28日


(联系人:朱华斌      联系电话:67179075 )


文: 朱华斌  | 打印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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