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郑州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2018-05-04 14:50:20 郑东新区智慧教育云服务平台 有次阅读

局属各初中、高中,各中心校:

现将《郑州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郑教明电〔2018〕216号)转发给你们。各学校深入贯彻文件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细致安排,规范综合素质评价程序,落实工作职责。各高中学校要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次培养要求,研究制订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的使用规则、使用办法。各初中学校要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公示制度、检查制度、申诉与复议制度,确保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规范有序,评价过程公开透明,档案材料的真实可信,评价结果可信可用。

郑教明电〔2018〕216号_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

2018年5月4日

(联系人:刘 楠   联系电话:67179893)


文: 责编:郭方舒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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